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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年前,我刚当律师的时候,常常听说:律师有三难,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在当时,这些问题确实比较突出,看守所会各种刁难律师。这些年,我们进入了新时代。法治建设在很多领域确实有改进。比如这三难,如今就已经很少成为律师的困扰。
五天前到西安看守所要求会见高全福牧师,高全福牧师是以:“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被带走的。把牧师当做搞迷信活动,这也是陕西创造的新模式。
我们提交了会见手续,看守所警察告诉我们,不能会见,他们随后给我们出示了一份法律文件。文件上写着“……侦查发现,可能危害国家安全的情形,不宜安排律师会见……拒绝律师会见,要注意方式方法,建议以该案涉案嫌疑人正在提审无法会见等理由。”
《公务员法》、《警察法》都有明确规定,警察不得弄虚作假误导公众……。而这份盖着碑林区公安机关公章的文件,明目张胆的教唆看守所人员撒谎。好在,看守所工作人员非常诚实,他们说:“这是办案机关不让见,我们不能扯谎……。”
如果真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律师会见,公安机关完全可以以此作为理由拒绝会见。公安机关机关根本没有必要撒谎。公安机关可以按照相关文件的程序进行。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有相应的详细程序。该法还特意强调:侦查机关不得随意解释和扩大前款所述三类案件的范围,限制律师会见。
在立法的时候,立法者就已经知道,有些公安机关会胡来,会以危害国家安全为理由限制律师会见。碑林公安机关一边说这案涉及国家安全,另一方面教唆看守所说谎,只能说明,这案子和国家安全也没啥关系,只是他们为了违法办案的说辞而已。
这个文件里署名“碑林分局国保大队”。公安部有明确规定,高全福牧师涉嫌的这个罪名,根本就不属于国保警察侦查的范围。国保大队现在属于越权办案。一份文件里不仅教唆撒谎,还多处涉嫌违法……。我认为他们的局长应该给个说法。
我们向驻所检察官已经投诉,驻所检察官明确的告诉我们,他们已经给看守所发了“违法纠正函”。我们还向西安的12345打了电话,西安的12345也回复已经分派处理,但五天了,没有任何实质性进展。
从我们提交手续要求会见到现在已经五天了,我们团队多位律师一直在这里守着。住宿、交通费花了很多。另外,律师都很忙,造成的损失,公安机关当然应该给赔偿。不过,人家手里有权力,似乎根本不会当回事。
这些年,我们似乎已经习惯了一些官员一边大喊反腐败,一边巨额腐败。撒谎和弄虚作假在很多党员身上已经毫无羞耻感。《求是》曾发表文章说:实事求是是最大的党性。总书记也反复强调,实事求是是党员的工作方法、思想方法……
毫无疑问,这次事件绝不是碑林公安的一次工作失误,这是碑林公安相关领导掌握权力时间长了,已经忘记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这是党性丧失的核心表现,虽然每天都在学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但是,想必只是口头念一念。一个可以盖着公章教唆撒谎的公安机关,我相信他们也很难真正的廉洁。希望相关纪委监察部门也一并查一下该公安机关的负责人个人廉洁问题。
我是一个普通人民群众,但是,我朴素的爱国情怀,让我非常盼望这个国家的执政党可以赏善罚恶,不要总是喊口号、贴标语说:“落实总书记的全面依法治国”,而是要落到实处,真正推进从严治党。如此才能切实的得到老百姓的拥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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